契約條款 |
---|
1.我公司將不予受理以下物品:藥品、易燃物、白色粉末等及其它禁寄貨品; 2.如申報內容為虛報及違禁物品,而被海關扣查,充公或罰款者本公司將不負責任,並保留追究權利; 3.如因節假日前夕或交通受阻,過境關卡擁塞,海關電腦故障,交通意外受阻,天災或非本公司能力可控制範圍而延誤收送服務,我公司 不承擔任何責任; 4.本公司擁有絕對權利對每票快件檢查是否符合海關要求,否則可拒收或退回該快件; 5.凡顧客在未購買保險者,于運載上如有任何遺失,本公司所支付責任,最多賠償運費3倍為限。 6.若收件人拒絕付運費或拒絕收件,則一概運費由寄件人全部承擔; 7.寄件人必須將托運物品妥善包裝,否則破損問題由寄件人自行負責; 8.如在辦公時間內送件而無人接收,本公司將會安排免費再送,但如果再送件亦無人接收,第三次派送將加收300元服務費; 9.輕拋貨的計費重量參照國際船運輸協會(IATA)規定,按貨物長×寬×高÷6000計算,收件當天不算壹個工作日; |